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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厅(夜总会)音响师素质标准规范

2009-10-14 10:2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015| 评论: 0|原作者: chinaaudio|来自: 中国音响网

歌舞厅(夜总会)音响师素质标准规范

(一)年龄:20—28岁。
(二)文凭与学历:具有高中以上或同等学历。
(三)专业技术:受过音乐专业和音响设备专业培训。
(四)主要内容:
1、具有一般酒店服务经验,含一年以上音响设备操作实际工作经验;
2、具有音乐、娱乐、活动专业知识;
3、熟悉夜总会灯光、音响等器材的使用和功能;
4、掌握接碟技巧和打灯技巧,善于控制舞池场面,制造良好的气氛;
5、能够收集、编排和制作节目单表,具有电视控制、高保真音响设备操作能力,能排除一般故障,维护保  养好设施设备;
6、具有较好的人际关系,能够和娱乐项目灯光师、服务员配合,调节舞厅、歌厅气氛和客人情绪;
7、身体素质良好,能适应夜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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