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响论坛 门户 技术 综合 查看内容

(监控)青岛市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建设公告

2010-3-26 20:4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04| 评论: 0|原作者: admin|来自: 山东青岛政府采购

青岛聚元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青岛市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Y-GA-10008

二、项目名称:青岛市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建设

三、项目内容:

第一包:服务器;

第二包:存储柜;

第三包:网络设备;

第四包:社会视频监控资源管理平台;

第五包:移动视频回传系统软件、配套设备及项目集成;

第六包:卡口迁移扩建项目集成;

第七包:机房改造;

第八包:总监控室视频显示系统及终端配套设施。

四、对投标人的要求:

第一、二、三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人民币200万元),具有良好经营状况和足够的资金实力,有较好业绩;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次项目唯一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原厂三年保修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投标人须在青岛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提供相应的备品备件,并有三名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常驻青岛,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拥有设备厂家的认证证书;

5、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第四、五、六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人民币200万元),具有良好经营状况和足够的资金实力,有较好业绩;

2、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须拥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第六包除外)

3、投标人须在青岛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

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第七、八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人民币100万元),具有良好经营状况和足够的资金实力,有较好业绩;

2、投标企业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须在青岛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

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需携带上述资质要求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正式招标文件为准)。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和地点:2010年3月26日至2010年4月6日,每天9:30至11:00、14:30至16:00在青岛市香港中路19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发售(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前请务必致电咨询)。

七、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间:2010年4月14日16:00前以转帐支票、汇票、现金方式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以到帐为准。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4月16日9: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市香港中路19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2楼 2 号开标室。

 

公司地址: 青岛市宁夏路288号(软件园)G1号楼2102室

邮政编码: 266071

联系电话: (0532) 85899955

传 真: (0532) 85899955

E-mail: qd_jyzb@126.com

联 系 人: 王浩楠

开 户 名: 青岛聚元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青岛银行宁夏路第二支行

银行帐号: 802350200017924
青岛聚元招标有限公司
2010 年 03 月 25 日

发表评论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