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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广州市公安局萝岗区分局道路视频监控、110报警系统设备维护保养项目(GZIT2010-ZB0008)

2010-3-31 11:0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11| 评论: 0|原作者: admin|来自: 广州政府采购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萝岗区分局的委托,对广州市公安局萝岗区分局道路视频监控、110报警系统设备维护保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GZIT2010-ZB0008,请点击打开),期间为自2010年3月31日至2010年4月7日五个工作日。
  1.采购项目编号:GZIT2010-ZB0008。
  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萝岗区分局道路视频监控、110报警系统设备维护保养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0404。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采购内容:广州市公安局萝岗区分局道路视频监控、110报警系统设备维护保养;
  5.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陆万伍仟元整(¥665,000.00);
  5.4实施地点:广州市公安局萝岗区分局指定地点;
  5.5工期要求:在合同签订后2周内开始提供服务,服务期从合同签订日起算后的365个日历日。
  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6.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6.3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二级或二级以上资格证或者备案证;
  6.4投标人2007以来具有视频监控系统维护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0万元)经验。
  7.购买招标文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3月31日起至2010年4月20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15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8.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0年4月21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10.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第一会议室。
  11.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萝岗区分局;联系人:陈捷农;联系电话:020-83136261;传真:020-82136265;联系地址:广州市萝岗区开创大道2832号;邮编:510760。
  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
  联系人:周汉标;联系电话:020-38201809;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邮编:510635;传真:020-38825650;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20-38825517
  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015
  查询招标结果: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610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
  开户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帐号:800163582111108。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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