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有关供应商: 受采购人委托,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中心将以询价方 式,对扬声器、话筒等项目(项目编号:HPZC-WX10-010)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 一、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货物品种、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
备注:本次采购上述货物无进口产品 (二)其他要求 1、免费将原报废音响设备拆除;根据用户场地情况合理布局;设计出音响方位;布线走向:节点图纸。并提供免费安装调试;免费提供所需辅料,(如:音视频线,插头插座、安全护板等)并提供免费培训。 2、售后服务: 提供产品至少1年的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7×24小时技术响应,2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超出保修期后,仍需提供维护服务,只能收取成本费。 3、投标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等。 4、投标供应商须免费安装调试,并对使用人员进行免费现场技术培训。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投标活动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法人授权书。为货物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制造厂商授权代理经销的授权委托书。为货物生产制造商的须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进行供应商资质验证。(已在本中心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免提供上述原件证明资料。但在投标报价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属于《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投标产品,须具备3C认证。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国家及地区技术监督部门的产品生产、质量技术标准认证。(询价投标文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应具有产品的生产、销售、安装及维护维修等方面的能力和经验,须提供08-09近两年产品生产或销售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属“自主创新”或“节能环保”政策性功能产品,供应商可提供国家或地区对该项产品的相关批准证书(原件)。 三、报价文件要求 (一)提交报价文件要求正本、副本各一份 (二)供应商符合性资质文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 (三)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货物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其它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供应商所投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 (四)供应商须在询价文件中应提供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材质、合格检验报告;列明配件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和附件清单等。 (五)供应商按本项目的要求须提供货物安装设计图(设备安装点位及布线);货物报价;合理质保期;售后服务承诺;交货期;验货方式;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 (六)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但不排除分项成交的可能。 (七)保质期:按采购要求由供应商提供合理的期限。 (八)付款方式:货物到需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支付全部合同货款。 (九)交货地点:和平区内。 (十)供应商勘查安装施工现场及其他技术性能要求咨询等相关事宜请拨打电话:022-27211731进行联系咨询,联系人:陈长江 (十一)请供应商于2010年4月27日16:00在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中心(和平区保定道45号101室)提交询价文件。 四、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收取费用 本项目免收各项招标费用。 六、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45号 邮政编码:300040 网 址: tj-heping.jps 电子邮箱:hepingWJG@sina.com.cn 联系电话:23197218 传真电话:23197218 联 系 人: 王先生 赵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中心 2010年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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