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类别:货物类 西安市碑林区政府采购中心采用询价的方式对西安市碑林区检察院心理测试仪及录播系统实施政府采购,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采购内容: A包:TH-V型心理测试(测谎)仪09款 配置:TH-V型主机一台;传感器一套;语音压力分析软件一套;笔记本电脑一台;测谎专用椅一把(详细配置见询价单)。 B包:录播系统:便携式主机;广角摄像机;三脚架、连接线;外包装(详细配置见询价单)。 三、询价单发放时间和地点:2010年4月26日至2010年4月28日,上午9:00-11:30, 14:00-17:00在西安市碑林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询价单(节假日除外)。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69号碑林区政府大楼12楼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兰怡 电话:029-85350261 七、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检察院 联系人:李海潮 碑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4月23日 |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