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2.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5.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公司投标时)。
6.属于中国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CCC强制性产品认证),投标商应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认证证书。
7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工信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
8.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
9.各类产品应具有行业要求的国家标准证书、行业标准证书和安全性能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