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的批复,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对卫辉市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设备项目以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卫辉市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卫交采2010ZB004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1标段:电视发射机1套;2标段:摄像机3套、数字录放机2台、硬盘播出系统2套、非线性编辑系统2套、节目审核系统2套、摄录编设备配件1批、调制器40台、前端放大器1台、音视频切换器2台、音视频隔离器2台、音视频分配器6台、电视机15台、空调1台;质量:合格;交货(完工)期:标段1签订合同后30天内送货到位并调试完毕;标段2签订合同后15天内送货到位并调试完毕。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2、具有(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代理商资格。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报名及出售标书时间:2010年5月14日至2010年5月2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5:30—17:30 六、报名及购买标书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比干大道南段西侧) 七、标书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0年6月4日上午9:00 九、开标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李鹏程 0373-4472896 十一、采购人:卫辉市广播电视局 联系人:胡玉新 焦殿虎 联系电话:4313466 4317486 十二、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注:1标段需提供拟所投产品的合法代理商资格证书) 十三、监督部门: 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0373-4470061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科 0373-4472897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0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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