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0CG094
尊敬的供应商: 受委托,长丰县招投标中心以询价方式采购多媒体教室。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货物分为一包,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及供货时间等情况如下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必须有报价产品的供应和服务能力。 三、报价要求 1、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产品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2、所投产品报价须包含产品费用、辅材费、运输费、安装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 3、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供货地点在长丰县内(具体在成交通知书中告知)。 4、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5、报价函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报价须知 1、评标方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在报价、质量、服务相同的情况下,缴纳诚信保证金的,优先中标。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按废标处理。 3、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采购单位与长丰县招投标中心三方签订。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4、供应商应当查看采购单位需求的商品能否按时供货,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进行报价,否则如到期供不了货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5、供应商在竞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竞价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6、在递交投标报价单前,可向下列帐户缴纳诚信保证金贰仟元整,诚信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直接缴纳。在规定时限内供货并验收合格后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诚信保证金,未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示发出3日后请及时联系业务经办人,办理诚信保证金退还事宜。 户名: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农行长丰支行 账号:286 001 040 008 008 7、付款方式:货物安装完毕,经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并出具经验收小组三人或三人以上签章的验收报告后,县直单位由业主办理转账支付手续,其他单位由县招投标中心办理转帐支付手续,转帐金额应扣除合同金额5% 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 五、报价时间、地点及方式 传真报价时间:2010年 5月20日14:00-15:00。 密封报价时间:2010年 5月20日14:30-15:00 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传真号码:0551-6662077 报价函递交地点:长丰县招投标中心开标一室。密封报价须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登记后经投标人签字确认方有效。 六、联系方式 单 位: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92号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0551-6676240 邮 箱:19815137572@sina.com 邮 编:231100 附表: 报价函
供应商报价的同时应作以下说明: 1、供货时间、地点、方式; 2、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3、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供应商盖章(单位章): 公司法人(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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