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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安厅科技楼弱电工程

2010-5-20 12:3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39| 评论: 0

    沈阳招标中心受辽宁省公安厅的委托,为辽宁省公安厅科技楼弱电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辽宁省公安厅科技楼弱电工程

  2.招标单位:辽宁省公安厅

  3.建设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2号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5.招标范围:辽宁省公安厅科技楼弱电工程

  6.工期要求:2010年6月12日开工,2010年7月11日前竣工。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

  8.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地方关于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体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3.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

  4.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

  5.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 2010年5月19日至2010年5月25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要求: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沈阳招标中心514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报名。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0年5月19日至2010年5月25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沈阳招标中心514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需要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0年6月7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3楼(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公安厅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2号

  邮 编:110002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24- 86992389

  传 真:024- 86992389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邮 编:110002

  联 系 人:银玥、刘慧娟

  电 话:024-22525779、22503596

  传 真:024-22503601

  电子邮件:syzbsc@163.com

  招标人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招标人银行帐号:2401802622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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