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利川市公安局的委托,现就利川市公安局综合业务大楼弱电系统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LCZFCG2010(G)--H0525 二、采购项目名称:利川市公安局综合业务大楼弱电系统采购项目 三、用途:公安计算机网络应用的智能化综合大楼 四、招标内容:新建综合业务大楼弱电系统工程,包括综合布线系统、闭路视频监控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大楼背景音乐系统、数字化审讯系统、多功能会议室系统等子系统的深化方案设计、设备供应、系统敷管布线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根据招标文件所述的弱电系统的要求,提供系统的深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电缆管线及包括所有附件在内的供货以及设备的运输、装卸、就位、安装、接线、调试、开通、施工配合、竣工档案资料编制、通过当地有关部门的检测验收以及培训、维修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少于500 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需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且本年度年检合格; (四)投标供应商应当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三级或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三级或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建设企业资质证书》;具有湖北省公安厅颁发的二级或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备案书》(外地企业需在省公安厅备案);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五)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六)投标供应商须在湖北或重庆地区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有分支机构或代理服务机构。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带齐以下资料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时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人身份证明、以及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 六、投标供应商可在2010年6月3日8时30分起至17时止(工作时间)到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国土资源局六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或开标前递交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6月23日9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市国土资源局一楼)。 十、开标时间:2010年6月23日9时。 十一、开标地点: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市国土资源局一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15071891789 采购中心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718-7284248 传 真:0718-7284348 邮 编:445400 开户行名称: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利川市银都信用社 账 号:200103828610014
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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