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响论坛 门户 技术 综合 查看内容

天津市北辰区行政许可中心智能管理办公系统工程

2010-6-4 20:4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54| 评论: 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辰区行政许可中心智能管理办公系统工程 已由 天津市北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北辰发改投资【2009】83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建设资金为 32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北辰区行政许可中心智能管理办公系统工程位于北辰区行政许可中心大楼内,工程总投资320万元,整个系统按功能划分为10个子系统:1.综合布线系统2.网络设备系统3.监控系统4.周界报警系统5.会议室系统6.LED大屏幕系统 7.门禁系统8.停车场系统9.食堂消费系统10.中心机房。
2.2 工程建设地点:北辰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 建设单位所发北辰区行政许可中心智能管理办公系统工程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包括:整个系统按功能划分的10个子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调试、最终验收、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及保修。
2.4 工期要求:2010年06月30日 至 2010年07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非本市注册的投标单位还需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外地施工企业进津备案证书。本工程应提供正项目经理 1 名、安全项目经理 1 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1)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2)安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证书,专业不限,并具有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4)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进津备案通知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北辰区交易服务中心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06月0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6 月3 日 至2010 年6 月9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06月03日至2010年06月0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 分 至12 时0 分, 下午 13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天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北辰区政府办公室(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吉林(印鉴)

  办公地址:北辰区京津公路370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陈冬柏 电话:13920979186

  传  真:26914663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建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

  邮政编码:300191 联系人:白英 电话:13011359568

  传  真:23669319

  日期:2010 年6 月3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北辰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26823486传真:26832379电子邮箱:tjsbcqujzglz@eyou.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道与高峰路交口

  受理负责人:王书全

发表评论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