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报价产品应为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的品牌; 7、有能力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 8、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国(地)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产品(货物清单中加※类产品)销售授权证明书(生产厂家不需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如果法人不直接参加投标,受委托人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9、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