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洛阳市老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老城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及洛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的委托,就洛阳市老城区属中小学校园监控系统项目及老城区无业主小区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发布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老政采购中心[2010]04号 二、采购项目:老城区属中小学校园监控系统项目及老城区无业主小区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公安机关授予的安全技术防范二级以上(含)资质,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具有2006年以来建设30万元(含)以上类似项目中的三个或三个以上成功案例。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办法:1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次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 2010年6月13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15:00-18:30时(节假日除外),到洛阳市老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洛阳市老城区义勇北街老城区财政局三楼)购买采购文件 。
五、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 2010年7月7日下午15:30时。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老城区坛角小学会议室(老城区区政府北侧)。 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 0379—63997972
七、户 名:洛阳市老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银行老城支行 账 号:7180102011100012
洛阳市老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