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南江县文体办申报和财政局审批意见,拟对一批多功能演艺厅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南政采招【2010】34 号 二、招标项目:多功能演艺厅设备及系统集成 三、资金来源:灾后重建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灯光设备 音频系统 舞台机械配置 舞台幕布配置 LED显示屏系统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供应商; 2、完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第四章“资格证明文件”)。 六、供应商家数计算: 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七、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0年7 月 14 日至2010年8 月5 日8:30-18:00在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或从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下载的“介绍函”均需加盖鲜章。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8 月 6 日10: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采购人:南江县文体办 联系电话: 十三、集中采购机构: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