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闻播出系统及摄像机相关设备的补充通知 二、去掉招标文件第2页投标人资质条件中标段一资质要求第②条投标人应具有工信部颁发计算机集成3级(含3级)以上资质证书。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投标人资格预审时间延至2010年10月12日。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延至2010年10月15日15:10时。 五、本通知是招标文件[YZZC—(2010)公字第19号]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收到本通知后,在本通知上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扬中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青林 联系电话:0511-88398622 传 真:0511-88358235
扬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0年九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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