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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涛:广播影视数字化标准体系初步建立

2010-10-8 13:4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12| 评论: 0

  广播影视数字化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基本扭转了广播影视标准化工作被动局面,就这个问题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对广播影视标准化工作取得的成绩做了如下介绍。

  行业发展,标准先行。近年来,标准化工作在广播影视科技和事业、产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作用越来越明显。从上世纪90年代末至今,有线数字电视信道传输和信源编码、数字演播室、卫星传输、声音广播等领域的重要基础标准的先后颁布实施,在我国广播影视数字化推进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引领、支撑、推动和规范的作用,成为了建设广播影视现代传播体系的助推器。在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数字电影、新一代卫星传输等重要领域,及时制定自主创新的标准,不仅使广播影视得到健康有序、快速发展,还极大带动了相关电子信息产业和民族工业的发展。

  在数字演播室标准方面,广标委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制定了10多项数字(高清晰度)演播室系列标准以及图像质量评价方法、运行维护规程,为台内数字化和高清晰度电视制作奠定了重要基础。在卫星数字传输、数字声音广播标准方面,通过采用国际标准,推动了我国卫星电视广播和地面数字音频广播的发展。在有线数字电视标准方面,广标委自上世纪90年代后期就组织开展了有线电视信道传输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通过对国际上有关标准及技术进行认真研究,并结合我国具体情况,于1999年确定了采用国际标准作为我国有线数字电视广播的传输标准,并由广电总局于2001年发布为行业标准。在信道传输标准制定后,为配合全行业全面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先后完成了业务信息、条件接收、数据广播、电子节目指南等重要标准,以及相关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这一系列数字电视应用标准的研究制定,为推动我国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奠定了重要基础。为适应有线电视网络双向改造的趋势,广标委通过修改采用国际电联相关建议书,组织制定了数据传输系统技术规范、网络设备管理规范,对开发交互业务、拓展服务领域、改革单一服务方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一系列标准的制定,基本建立了广播影视标准化的体制和框架,完善了广播影视标准化的程序和管理,规范了广播影视行业技术建设和安全运行,促进了广播影视标准制定185项,编辑出版广播影视行业标准和标准汇编31册,并开通了广电标准网上发行;清理广播电视国家标准项目,确认归口管理的国家标准145项,计划项目27项;处理对口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各类文件1000多件,派专家参加相关年会和研究组会议100多人次;组织广播影视标准宣贯会20多次,培训人数近2000人,提高了全行业的标准化意识,基本扭转了广播影视标准工作的被动局面。

2009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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