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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岳林:混淆概念下的新媒体

2010-10-8 13:4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03| 评论: 0

  现在,作为媒体间相互渗透的一个重要内容,国内的电台、电视台、通讯社、报纸等都十分关注新媒体的问题,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总工程师钱岳林带大家首先分清媒体和媒介的概念。

  媒介是指双方发生关系的人或事物,也指各种信息的传输手段如文字、各种印刷品、声波、光、电波等。媒介是传播信息资讯的载体,即信息传播过程中从传播者到接受者之间携带和传递信息的一切形式的物质工具;1943年美国图书馆协会的《战后公共图书馆的准则》一书中首次使用作为术语,现在已成为各种传播工具的总称。

  媒体指有内容或信息发布权的机构,如通讯社、电台、电视台等。

  这两个概念是完全不同的,必须先行理解清楚。那么,现在的问题是很多人将媒介和媒体的概念搞混淆了。

  目前在概念混淆下”新媒体“出现了如下的分类:

  1、按照传输方式分:IPTV、数字电视、数字交互电视、VOO;

  2、按照环境分:户外大屏、楼宇电视;

  3、按照搭载工具分楼宇电视、公交电视、铁路电视;

  4、按照显示方式分:手机电视、手机报纸、手机杂志;

  5、按照接收方式分:移动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

  现在,钱岳林带大家来分析一下这种分类是否符合相关概念的阐述。

  1、对于传输方式的分法应当说没有一种是具备了新媒体的特点:“所有人向所有人的传播”是传输媒介的技术进步,如同现在的报纸,尽管由铅字排版改为激光照排,但仍然不叫新媒体一样。有人可能会说在IPTV和VOD中增加了互动或者叫交互,是新媒体。但是电台现在的听众点歌以及短信也是一种交互,可以认为电台变成了新媒体吗?

  2、按照环境分或者搭载工具分,是不是我们以后还会有厨房电视、卧室电视或自行车电视等”新媒体”出现呢?尽管放置的环境不同,电视本身并没有出现变化。

  3、按照显示或接收方式分,小的叫手机电视,7英寸以下的叫移动电视,大的50英寸以上的是不是也是“新媒体”或固定电视?手机的显示屏作为显示终端是新媒体,那等离子电视和液晶电视为什么不是新媒体?

200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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