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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媒体格局下广电的业务布局

2010-10-8 13:5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49| 评论: 0

根据国家的部署,未来两三年,三网融合将实现三网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用户提供话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由此,带来广播电视网、电信网和互联网业务层的相互渗透和交叉,经营上互相竞争、互相合作,将促使一度出现运营瓶颈的网络电视、IP电视、手机电视等新媒体快速发展。广电正加快整合业务、调整布局的步伐,力图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在融媒体平台上的主导话语权。

  一、抢滩融媒体视频业务,放眼高清电视模式

  从融媒体的角度把握视频业务,不只局限在电脑终端上收看的网络电视等视频类型,而是着眼基于三网融合的各媒体终端上的视频业务。在不同的终端上实现的视频节目收看,如网络电视、IP电视、手机电视等都是新的业务机遇。在网络电视方面,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以及部分主流广电机构成为网络广播电视发展的主要力量。广电在融媒体平台上对网络电视、IP电视和手机电视的发展投入和关注力度,着重表现出其统合融媒体视频业务,寻求全面发展的意图。

  在融媒体时代用户分流的压力之下,传统电视也需要发掘新的业务空间。发展高清电视能够更充分地抓住用户的需求,更快占领视频业务的核心区域。高清电视在融媒体时代的发展不仅仅是高清信号在电视终端上的接收与解码,更是高清节目源在整个互联网媒体平台上的播出。发展高清电视模式带动融媒体视频业务,能够更快地促进广电视频业务寻求新的增长点。

  二、探索增值业务和多业务运营,发展数字内容产品

  在以视频为基础的业务架构上探索增值业务和多业务运营,丰富了广电的盈利渠道,并且极大地挖掘出融媒体的潜质。2009年,广电在网络建设逐步完整的基础上,有线网络业务更加丰富,多业务、全业务发展取得初步成果,逐步实现从看电视到用电视的转换。

  目前广电大力推行的“台网捆绑”策略从渠道上更加促进了广电数字内容产品的生产。电视台有了网络的门户,在统一的三网平台完成前,就将电视与互联网领域沟通起来,既满足了用户即时评论反馈的需要,又将传统电视内容输送到互联网中。然而,仅有传统的电视内容的网络电视远远不能满足网络受众的需要,进而呼唤广电用网络电视来整合数字业务与视频主业务。2009年10月14日,金鹰网率先推出名为“芒果游戏乐园”的网络游戏平台,并同时推出第一款仙侠网页游戏《修真?芒果仙侠传》,进军网络游戏业务领域。各个地方电视台网络视频业务不断增加旅游、购物、游戏、电子商务等多元化的经营形式,力图将电视打造成家庭信息娱乐终端。

  三、整合播控平台,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统领媒介格局

  三网融合的实施,从客观上促进广电将原有的分散的播控整合成统一的平台。今年1月召开的广电工作会议上,确定将于今年启动研究组建国家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的工作。为实现国家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的垂直化管理,奠定三网融合的网络基础,各省有线电视网络的整合步伐正在加速。目前网络整合已彻底完成的省份达到13个,10个省份正在推进中,其他省份则在着手制定整合方案。预计在今年年底将完成全网的整合工作。

  广电一方面努力完成“一省一网,台网捆绑”的内部改造和整合,一方面加快了三网融合的大网络架构NGB的建设。国家广电总局计划用三年时间在全国主要城市建立第一期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示范网,用十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有线无线合并的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成为具有三网融合特征的国家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NGB是以第三代信息传输技术标准建设的高性能宽带信息网,将加速形成与电信网公平竞争的态势,同步增强广播电视网络的舆论引领作用。在三网融合中,NGB平台以其技术优势为广电带来前所未有的技术推动力。

  四、应对融媒体时代的广电发展对策

  1、加大对基础设施和技术创新的投入

  在融媒体平台上,广电系统面对来自电信行业和互联网行业竞争的强力冲击,必须不断发挥优势,弥补劣势。目前,广电依靠三网融合方案中对广电行业的保护政策,取得了单向进入电信、互联网业务的有利条件,在铺开业务的同时,迅速搭建NGB平台以应对完全开放后电信的网络优势。广电虽然在内容的把控上有传统优势,但在信号和传输技术上都与电信有一定差距,只有不断加强对新传播平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创新投入,才能取得新的竞争力。

  当前高清电视和3D电视发展成为世界媒介发展中的热点。广电应进一步加大投资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加大力度研发新的移动多媒体终端。

  2、理顺管理政策,制定并完善“竞争型”产业政策

  面对大量竞争主体参与融媒体平台的业务开拓这一现实情况,在制定产业政策时,应该放眼整个媒体市场,导向的核心思想应该围绕着开放与竞争,立足发展。利用过渡期迅速整合和调整,继而广泛地参与到媒体市场竞争中,只有从政策上鼓励竞争,广电才可能真正实现产业化运营,统一、健康、有序的媒介市场才可能形成。

  3、建构版权保护体系应对过度分享

  融媒体时代媒介渠道的相互融通促进了分享的程度。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SNS交互,手机微博即时发表和转载信息,许多的视频网站都提供了没有费用负担的搜索服务,今后的电视也将可以实现视频等内容的互联分享。然而由过度分享带来的文化、伦理危机已经被国外广泛讨论。版权意识的薄弱,十分不利于媒介内容的利益分配,抑制了媒介内容的市场化、产业化,对内容的文化监管也加大了难度。广电建设健全版权保护体系是履行其国家职能,建立公平有序的文化产业环境的必要举措。近两年,国家为了解决国内新出现的数字版权问题,制定、修订了一系列有关的法律、法规,出台了一些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解释。2009年12月,考虑到BT已经成为最大的盗版影视作品集散地,有关部门叫停了上百家BT网站,体现出国家整顿文化市场版权的决心。

  4、坚持“隐蔽”的文化导向策略

  在用户需求和选择多元化、内容极大丰富的融媒体时代,广电一方面要坚守文化导向的职责,严格内容把关,另一方面更多的应该是一个暗中的观察者、调节者,通过把握广电系统的内容生产,从行业内部对内容进行监管,这种“隐蔽”的导向策略比用行政手段来禁止要更容易为受众接受。而广电的内容影响力又是“隐蔽”的导向策略有效实施的保障,有赖于广电自身内容生产能力的不断提高。

  完善有关内容生产播出的法律法规是坚持“隐蔽”的文化导向策略的基础。只有根本原则和判断标准有据可依,广电部门才可以准确把握“隐蔽”导向,也才能够对个别严重的违法违规现象进行有力打击。坚持“隐蔽”的文化导向,是将自身内容生产的引导作用与事后追查处罚相结合。可以借鉴学习西方的广电行业管理制度,尽可能地开放内容市场,让文化内容多元化,简化前置审查审批,而加重事后查处的力度。(作者李岚系国家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信息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后;陆特丹系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硕士研究生)

2010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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