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响论坛 门户 技术 综合 查看内容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X光扫描机及安检门采购项目招

2010-10-18 18:0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52| 评论: 0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所需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X光扫描机及安检门采购项目(采购表编号:行政(10)0290)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X光扫描机及安检门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ZZ21018416
3.项目内容:X光扫描机及安检门 一批
(请详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提供所投设备原制造厂商授权证明);
3.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需提供环保部门颁发的放射线装置生产、销售许可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5.在广东省范围内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0年10月15日至2010年11月0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50元,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对应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11月05日上午8:30~9:30
2.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1月05日上午9:30
3.开标时间:2010年11月05日上午9:30
4.开标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2室)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0760-8888350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网址:http://www.tender.gd.gov.cn)
联 系 人:劳先生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22室
电 话:0760-88808187,88811601 传 真:0760-88819856
电子邮箱:tender_zs@gd.gov.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市银兴分理处
银行帐号:2011 0236 0920 0018 404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0年10月15日

发表评论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