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化州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化州市公安局视频监控督察系统建设项目(委托编号: HZGPC10045)进行国内谈判采购,现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的内容、预算、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项目内容及数量:视频监控督察系统设备一批
2、项目预算:人民币544818元整。
3、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本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4、报价人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提交虚假资料投标文件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与本次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必须在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并在广东省地区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办事处。
3. 为了保证系统设备的质量和服务,投标人必须提供本项目主要设备(嵌入式高清硬盘录像机、高清彩色枪式摄像机及高清彩色红外摄像机)原制造商正式专项授权书(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函)。
4. 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0年10月11日至2010年10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化州市罗江南路13号财政局七楼政府采购中心。
3.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汇款单注明(HZGPC2010HT045),汇款单连同公司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电子邮箱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汇款地址如下:
收款人: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化州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文仙分社
帐 号:80020000000915713
四.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报价截止时间、谈判开始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0年10月18日下午03:30~04:00(北京时间)。
2. 报价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10年10月18日下午04: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 谈判地点:化州市罗江南路13号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化州市罗江南路13号财政局大楼七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先生、杨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668-723195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8-7231959
六.本项目谈判文件下载网址:http://u.115.com/file/f61193cd74
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0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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