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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关于浙江省金华监狱浙江省

2010-10-19 18:5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98| 评论: 0

编号:2010-7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金华监狱八监区围墙周界及女子监区扩建部分安装监控系统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浙江省金华监狱,委托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为招标代理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包括女子监区扩建部分及八监区围墙周界红外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综合管线系统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开通、维护等相关内容。

2.2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工程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监狱八监区及女子监区监内;

2.4 计划工期:八监区30日历天、女子监区扩建部分15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叁级(含)以上资质。

3.2浙江省内注册企业,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在金华地区有常设服务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备查。)

3.3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 2007年7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一个金额在60万以上的监控项目,含红外周界报警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的智能化项目5万元以上(含5万元)供货及安装业绩。

3.5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且具有至少一个5万元以上的红外周界报警或视频监控系统安装业绩,标书中附案例证明。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①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电话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②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5、报名附加条件:报名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与开标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要一致。如需更换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前2天提交书面资料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6、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7、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携带报名资料于2010年10月15日至2010年10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除外)至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报名。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06室,报名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含清单、图纸的电子光盘),每套收成本费4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保证金缴纳:
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形式:转帐支票、银行汇票(不接受现金和保函),投标保证金需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支付给招标人帐户。

招标人开户名称:浙江省金华监狱

招标人开户银行:金华市农行蒋堂支行

招标人开户帐号:610701040003464

截止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递交投标保证金(以招标人财务部门出具的收据为准,收据复印件进入投标文件,原件备查)

9、开标时间:
于2010年10月28日上午14时00分在浙江金华监狱机关大楼321会议室。

 

招标人:浙江省金华监狱 招标代理: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招标人地址:金华市蒋堂镇开化 代理人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06室

联系人:吴筱军 联系人:肖和远、杨丽莉

电话:0579- 82720349 电话:0571-88473436-6065

 

二0一0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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