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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风景

2010-10-20 13:4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82| 评论: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委托,就应急通讯指挥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CG2010-GZ08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具备车辆改装资质且必须提供该产品的国家公告,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具备改装资质的厂家授权且必须提供该产品的国家公告;

3、能提供由原基型车厂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书原件,说明改装后仍提供原基型车所有售后服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0年10月20日2010年10月2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杭州市保叔路193号2号楼207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1月8日 09:00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虎跑路32号(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10年11月8日 09:00

八、开标地点杭州市虎跑路32号(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8000

交付方式:现金/汇票/支票/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c)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本公告第四条规定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保叔路193号2号楼207室

联系人:陈芝

联系电话:0571-85119994

传真:0571-87968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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