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ZZC-(2010)竞字第41号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进入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条件; 2、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扬中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必须遵守扬中市委扬发[2007]年46号文件《扬中市招投标大市场廉政监管办法》按规定取得《廉政准入通知书》; 4、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或经销资质和服务能力;具备独立一级法人资格。 5、具有广播电视专业设备经销资质。 6、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时应携带4-5项有效资质文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后拷贝标书。 二、设备名称及数量 1、锂电池1套 2、三角架3台 3、摄录一体机3台 4、输出板卡3块 5、监视器3台 6、驱动器3台 三、谈判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1、时间:2010年10月19日---10月22日(正常工作时间) 2、地点:扬中市招投标交易市场(扬子中路168号) 四、谈判地点:扬中市招投标交易市场(扬子中路168号)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0年10月26日下午2:10时,届时请供应商代表出席会议。 六、联系人:蒋迎梅 联系电话:0511-88358235 传 真:0511-88358235
扬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0年十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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