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邯郸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就邯郸经济开发区世纪路小学广播器材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政府采购编号:HDKFQCG(2010)007。 2、货物名称:广播器材(参数详见附件)。 3、采购人名称:邯郸经济开发区文教局。 4、联系人及电话:王振杰 0310-8066859。 5、招标代理机构:邯郸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邯郸市联纺东路588号总部基地5号楼1301室)。 6、交货地点及时间:邯郸经济开发区文教局指定位置。 7、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②联合投标的应具备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政府采购联合体条件;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四证齐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④具有与投标产品相适应的制造许可证(制造商);如果投标人为非制造厂家的,应具有与投标产品相适应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含),具有产品制造商的产品代理资格或针对本项目投标正式授权书。资格预审时提供资质要求规定的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8、资格审查及询价通知书发出时间、地点:2010年10月19日至2010年10月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地点:邯郸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邯郸市联纺东路588号总部基地5号楼1301室)。 9、询价通知书截止时间:2010年10月22日上午10:00,逾时无效(北京时间) 10、询价地点:邯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十楼会议室(邯郸市联纺东路588号总部基地5号楼20层)。 11、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于递交询价采购通知单前交纳。 12、联系人:庞 礴 申玉英 0310--8066892。 13、发布媒体:邯郸市开发区政府采购网http://kfqzfcg.hd.gov.cn 附件:
特别提示:不能完全满足以上产品配置和服务要求的产品及供应商请勿投报,否则视为恶意竞争行为将受到政府采购相应处罚;不满足本项目产品配置和服务要求的成交人,取消成交资格,扣收交纳的保证金,列入黑名单记录,1-3年不得参加邯郸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本局将成交人资格授予得分第二供应商,依次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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