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的委托,对其 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电子护照机房建设采购项目 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将获得优先邀请。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01123HY219F 二、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电子护照机房建设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63.2万元(投标限价)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B、投标人应具备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 C、投标人应具备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D、投标人应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投标人必须把气体消防子系统分包给具有资质的消防公司,并共同负责消防工程的报检报验工作。投标人须将《分包协议》及分包人的下述资料提交集中采购机构:分包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包人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E、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军用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 F、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注:本项目仅有气体消防子系统允许分包,其他不允许任何形式分包。 2、标准和方法: 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按下列情况确定正式投标邀请单位: A、满足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报名单位少于3家时,则本项目邀请招标失败; B、满足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报名单位大于3家(含)且小于5家(含)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邀请单位; C、满足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报名单位大于5家时,以按随机抽签方式在合格投标人中抽签确定5家作为正式投标邀请单位。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章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涉密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7、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军用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分包协议》及分包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包人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9、投标人2009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注:上述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一册并密封提交,密封信封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单位名称。各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交资格文件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和投标资格。
八、资料接受地点:(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 ) 。 九、预审审查结果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并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预审结果。 十、招标文件公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公示 采购代理机构: 2010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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