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响论坛 门户 技术 综合 查看内容

江西省鹰潭市公安警务督察信息系统项目采购公开招

2011-1-7 15:1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86| 评论: 0

鹰潭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公安局委托,现就鹰潭市公安警务督察信息系统设备采购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实行政府采购,欢迎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编号:YTZFCG-2010-51

1、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1)应用软件平台(含视频监控管理平台、报备管理系统、值班电话录音监督系统、短信平台);

(2)计算机设备(含服务器、存储设备、监控终端、交换机、防火墙等);

(3)前端监控设备(含录像机、室内球机摄像机、拾音器等)

注:具体设备项目、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及措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公司注册资金应≥500万;

(3)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

(4) 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
(5)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技术防范设计、施工一级资质或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企业一级资质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集团内下属企业除外);
(7)投标人若中标,须在签订合同前提供主要设备(服务器、防火墙、硬盘录象机、摄像机)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和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

注:具体资质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1月6日至2011年1月14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上门购买,过期不予出售;

地点:鹰潭市公安局二楼局办公室(鹰潭市府前路4号);

4、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预审未通过者不予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此项须为原件);(2)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注册资金、本年度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3)税务登记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6)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7)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技术防范设计、施工一级资质或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企业一级资质证书。以上资质原件核查后当场退还,另投标单位须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上报名资质材料复印件予以报名备案,合格后方能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1月25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鹰潭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沿江大道5号新海事局大楼三楼开标一室);

6、投标质疑书面提交时间:2011年1月18日17:00前,否则我中心不予回应;

投标质疑答复时间:2011年1月20日17:00前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7、付款方式:工程建设经采购人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设备安装结束、系统集成(含警务督察监督信息系统应用软件)运行正常并经采购人、中标人、采购中心三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自系统集成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三年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8、凡购买了标书的供应商,对标书必须仔细阅读,有不理解的地方应及时询问。如对本次招标有疑问,请于投标质疑时间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市公安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与本次采购相关部门协商,对各投标人提出的质疑情况,于质疑答复时间截止前以传真或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方式给予书面答复,过期不复,各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本采购中心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9、联系电话及传真

报名联系人:13036230558 江建卫

市公安局: 13707015036 吴军良

市采购中心:0701-6657079 郑 云

 

 

鹰潭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1月5日

发表评论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