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HXZX-2011-W-X-001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木渎镇吉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要求的木渎旅游产业管委会办公楼弱电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法人资格和履约能力的供应商(生产商或销售商)参与竞争,以期采购到合格的商品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1)采购范围:包括以下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其售后服务等。 (2)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和要求:
注: 1、由于施工现场复杂,投标前各响应单位必须探勘现场,并得到采购单位盖章签字的踏勘证明,踏勘证明格式附后。踏勘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中无踏勘证明原件的投标文件无效。同时根据安装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包括达到正常使用状态的所有费用),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而提出额外费用 2、投标单位必须持有建筑智能化三级资质证书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本次投标单位要考虑好老系统改造费用(根据客户需求改造)。 4、本次投标单位要考虑好路面开挖及修复费用。 5、本项目管线部分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采购方不增加任何费用 6、摄像机和报告厅音响设备、硬盘录像机在签订合同时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原厂质保承诺原件.否则业主有权拒签合同 7、电源线、监控视频线、音频信号线在签订合同时需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及合格证书. 二、询价响应报价表格式 询价编号: 邮政编码:
三、本次采购的成交原则是满足采购要求、不超预算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为成交单位。 四、综合说明 (1)报价中包含运杂、装卸、包装、安装及调试、保险、检测、检验、税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2)报价人须对采购单元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并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 (3)响应单位应按本通知(第二项)要求自行制作《询价响应报价表》,并对表中的每一单项进行详细填写,本表盖章有效(不盖章无效)。①报价表中的序号、名称应和本通知(第一项)采购内容中的序号、名称相一致,不得任意增减报价项目(所有费用计算到既定项目中)。如果响应单位认为需要更详细的报价可作为附件提供,但只能在既定项目的报价下再列分项价格。②报价包括所供货物的货价,安装、安装辅料、施工、调试、辅材、验收、审计、伴随服务费用,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备品、备件费用和国家税收及企业的合理利润等所有费用。 (4)交货时间:本次采购物品的交货施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并承诺该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非积压库存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要求的原装正品。质保期为由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 详细承诺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的保证措施、联系方法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单独制作签字及盖公章)。 (5)交货地点:苏州市木渎镇吉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6)售后服务:按国家、厂商、行业标准或协议供货标准孰优执行。终身维护。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 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验收标准:采购物品必须符合本身的规格、质量参数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8)验收期限:货物完全交付且施工完成后三天内。 (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供方将货物送到需方并安装、调试、检测,经需方验收合格10个工作日后,凭以下单据由需方支付合同总额的85%。10%合同款一年后支付。余款5%在验收合格满6个月后,无质量问题,由需方在30个工作日内向供方一次性付清。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由供需双方及招标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10)响应文件组成:(1)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报价表;(3)现场踏勘证明原件;(4)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书;(5)建筑智能化三级资质证书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6)响应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其中(1)-(5)的材料必须提供,如有缺少视作未实质性响应而认定为无效。以上所有资料装在一个袋里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两头)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上务必注明询价编号和响应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11)请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于2011年 1 月 20 日11:00时前按以上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壹 份。盖章密封后送到苏州市苏苑街21号商务楼三楼(苏苑饭店内)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按本通知书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12)2011年 1 月 20 日下午14:00在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山路8号镇政府大楼1楼调解室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如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有缺项、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采供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此外,合同必须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 (13)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0.6%向采购代理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凡涉及本通知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我公司在媒体上发布的最后一次信息为准。 五、联系事项: (1)地址:苏州市苏苑街21号商务楼三楼301(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苏苑饭店内 (2) 联系人:秦素娟、蒋金凤,联系电话:65981596-8018、8022,传真:65981596-8015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5283947 (4)采购(甲方)单位为 苏州市木渎镇吉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15564821 联系人:周志林 诚请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注意我公司近期在苏州《城市商报》上刊登的简要信息,详细内容可查阅苏州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suzhou.gov.cn)上发布的采购信息,有关该采购活动的补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此网上发布。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 1月1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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