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响论坛 门户 技术 综合 查看内容

【热点评论】第五次电信改革方案的方向性错误

2011-2-28 09:0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81| 评论: 0

第五次电信改革方案的要点

       2月24日,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爆出一个第“五次电信改革方案”,给死气沉沉的三网融合进展掀起了一个轩然大波,电信业界、广电业界议论纷纷。

       先来看一下这个方案的要点:

       1. 宽带发展事关世界各国的未来,中国目前的电信、联通对宽带发展的双垄断格局严重阻碍了中国宽带的发展。

       2. 因此,要打破垄断,进行第五次电信重组,将电信、联通公司的数据中心业务及内容运营,分拆划转给国家广播电视网络集团公司。

       3. 拆分之后,打造一个年100亿年收入、1000亿市值的宽带龙头企业,在视频云计算领域形成全球化的产业与技术标准。  

       其实最核心的就是一句话,把电信运营商的IDC割给广电。

       电信改革方案推翻了国务院关三网融合的决定

       国务院2010年初的对三网融合设定了阶段性目标,2010年至2012年这三年重点开展广电、电信双向进入试点。6月份的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确立了广电对IPTV、互联网电视、手机电视的集成播控权,电信可以合法传输IPTV。

       总体上看,三网融合试点方案是广电、电信两大部门的博弈结果。表面上电信很沮丧,没有获得发展IPTV的全部自由空间,播控仍然将受制于广电。但是,电信同样将互联网产业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将互联网的核心产业内容定为电信基础业务,并没有向广电开放。

       同时,广电的网络也没有开展互联网核心业务的能力,将希望寄于国家投资新组建国家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因此到目前为止双向进入困难重重。唯一可以看到的希望是IPTV在巨大的市场利益面前,电信和广电开始携手合作,IPTV在2011年、2012年将获得全国性的大规模发展。

       在按照三网融合试点方案按部就班、步履艰难之际,这个第五次电信改革方案突然出现,不再纠结于广电、电信双方的部门利益之争,不再谈怎样双向进入,而是将广电、电信全部作为国有资产,重新进行一次分配组合,然后再开展三网融合。

       无疑,这个方案已经突破了国务院三网融合决定和试点方案的框架,对如何进行三网融合进行了重新设计。那么有了这个设计,是不是将三网融合的难题将迎刃而解了呢?笔者认为,这不但不是解决三网融合的途径,反而是开三网融合的历史倒车。

      将政治混同于经济 开三网融合的历史倒车

       如果按照这个第五次电信改革方案,将电信的IDC交给广电,那会是怎样的情形呢?

       电信运营商不再独霸利润丰厚的互联网产业。广电拥有IDC之后,电信运营商将变成IPTV、互联网内容的传输通道,而广电成为所有视频内容、互联网内容的控制者。双向进入的困境将不复存在,电信安心做自己的电信和视频的渠道,广电做好视频和互联网内容管理、生产,双方没有双向进入的需求。

       看起来就是这么回事,其实真的可以吗?笔者认为,不能将内容监管的政治任务和计划经济混淆。广电的政治宣传功能固然重要,但是因此将IDC收归广电以利于内容监管就是矫枉过正了。

       无论是ISP、ICP、IDC,其性质属于经济服务领域,其发展壮大事关“改革方案”所说的国家的未来。经济领域就要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市场化竞争是产业发展的正确道路。这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这个大范畴下的一个小范畴。

       如果因为互联网内容产业具有政治敏感性,就将其收归国有进行最彻底的监管。那么能否因为私营企业会产生收入不公将所有企业收国有呢?这是已经证明了的死胡同。按照第五次电信改革方案,必将阻碍甚至扼杀互联网行业的发展。

       内容监管的途径应该是通过立法、通过依法行政来完成。撒旦的归撒旦,凯撒的归凯撒,一旦混淆,三网融合将是开历史倒车。

发表评论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