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3月9日至3月11日8:30-11:30,14:30-17:30(节假日不休) 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1年3月14日14:30 甘肃省金塔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受金塔县广电局的委托,拟对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竞争性谈判招标编号:JTCB(2011)14号 二、谈判内容:专业摄像机1台;电池、充电器1个;便携硬箱1个;专业采访话筒1个;新闻灯1个;三角架1个,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能够提供全面详细的产品质量保障措施和良好的售后服务承诺办法; 7、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 四、发售标书地点:甘肃省金塔县财政局四楼(金塔镇解放路266号)。 采购标书售价:人民币100元/份(电汇专户名称:金塔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开户行:农行金塔县支行;账号:221101040001447),若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通过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项目)、国、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所销产品厂家授权书、质量体系认证、投标人居民身份证、相关资质证件的原件副本和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以上资料的符合性以评委会最终认定为准。 五、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金塔县财政局四楼(金塔县金塔镇解放路266号)。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份。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招标结束后退还。 七、谈判地点:甘肃省金塔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八、联系人及电话: 0937-4420824(传真) 秦志宏 13119462286 张炯光 13209425569
金塔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1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