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采购人通知,现对2011-HCGK-SH03绿苑新城四组团智能化系统(二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公布如下: 该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佰零柒万伍仟零贰拾柒元叁角整(¥4075027.3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本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传真为0592-5333807,否则视为贵司已收悉。 特此通知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04月21日 回 执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司发来的<关于绿苑新城四组团智能化系统(二次招标)最高限价的通知>我司已收悉, 特此回执!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代表签字: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