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市财政局立项批复并受采购人委托,现就下列项目依法组织政府采购,邀请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 一.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佛山话剧团场地改造灯光、音响设备 FSGP1104095T 二.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三. 项目性质 政府集中采购(财政性资金) 四.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2、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五. 评审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六. 竞争性谈判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5月24日-2011年5月30日各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详见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公示期内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对涉及政府采购过程程序的内容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涉及采购预算与方案设计等内容,均由采购单位负责。) 七. 公示公告时间 2011年5月24日-2011年6月13日 八.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发出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审查的报名方式与相关事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见附件)资格审查文件下载时间:2011年5月24日-2011年6月13日 九. 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北京时间:2011年6月2日上午8:45时-9:30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方式:由供应商授权代表以密封包装当面递交 十. 资格审查会 资格审查会时间:2011年6月2日上午9:30时采购人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本项目的资质资格条件以及重要约定事项,对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发出谈判文件。 十一.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经采购人审查合格的供应商,须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后,现场或网络下载谈判文件。 十二. 递交响应文件 北京时间:2011年6月14日上午8:45时-9:30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 谈 判 评 审 时间:2011年6月14日上午9:30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四.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府大院2号楼8层联系人:简先生 电话:0757-83031819 传真:0757-83031819 十五.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联系人:蔡先生 张先生 服务窗口:第7号窗电 话:0757-83209112 83209129 传真:0757-83209110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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