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有关供应商: 受采购人委托,红桥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就 摄像机 项目(项目编号:HQZCZX2011-54)实施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货物需求 1、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数量: 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指标数量单位 1摄像机索尼PMW-EX1R · 1、高清专业摄像机、2、光学变焦:14倍 3、内置双16GB SxS存储卡,可更换存储卡 4、标配镜头、锂电池、5、光学图像稳定器、6、传感器尺:(1/2)英寸、7、实际焦距f=5.8-81.2mm、等1台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保质期:由供应商提供合理的期限 4、付款方式: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合同总额的100%货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5、属于《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投标产品,须通过3C认证。 6、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报价,不得拆包分项报价,但不排除分项成交的可能。 二、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其它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供应商所投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 3、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列明设备配件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和随机附件清单等。 4、报价时间:2011年 6月 23日10∶00时前提交报价文件(密封)至本中心。 5、第一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提供报价的同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相关的产品资质证明文件。 三、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本采购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感谢合作,并期待着取得成功。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红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育苗路行政许可中心五楼(财政局504) 电话:86516602 传真:86516602 联系人:李先生 侯女士 邮编:300131 2011年6月20日 附件1 报价书(格式) 一、 产品报价书 二、 企业资质文件(供应商提供) 三、 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供应商提供) 产品报价书 单位:元 序号货物名称基本配置生产厂家货物产地数量单价总价 合计 投标总价: ¥ 大写: 元人民币 供应商需承诺以上报价为最终优惠价格(包括运输到货价格)。 交货时间: 2011年 月 日 交货地点: 用户指定 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章): 日期:2011年 月 日 附件2 授 权 书(格式) 兹授权 代表 进行天津市红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摄像机 项目的投标(项目编号:HQZCZX2011-54),此授权至 年 月 日有效,特此证明。 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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