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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市政府采购农村气象预警信息广播系统

2011-6-21 17:3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21| 评论: 0

  受 沈阳市气象局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农村气象预警信息广播系统 ”项目以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农村气象预警信息广播系统

  2. 采购项目编号:2011-0171(2)/CG(P)20110104

  3. 采购项目内容:农村气象预警信息广播系统

  产品名称数量技术参数

  信息终端525台 信息终端硬件要求:

  信息终端需基于GSM蜂窝网络,以微处理器为核心,结合GSM蜂窝网络收发模块、高增益天线,具有较高的发射功率和接收灵敏度,内嵌硬件TTS(文本转语音)芯片,以支持自动文本转语音自动紧急广播功能。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1. 使用Xinos操作系统;

  2. CPU:32位RISC,主频:66M或以上;

  3. 工作频段:

  4. 上行890~915 MHz,1710~1755 MHz

  5. 下行935~960 MHz,1805~1850 MHz

  6. 发射功率:不小于33 dBm

  7. 接收灵敏度:不小于-104 dBm

  8. 天线增益:不小于2 dBi

  9. 温度范围:0℃~50℃

  10. 湿度范围:<90%

  11. 供电范围:AC 130-280V,50±1Hz

  终端技术指标要求:

  1.每台终端设备必须具备“进网许可”证明标签。

  2. 终端设备要符合“村通工程”技术规范,适于广大农村地区的使用和普及。

  3. 终端需配备独立的交流电源适配器,易于更换及维护。

  4. 终端需配备智能电源适配器,无人值守状态下,提供电源自动唤醒功能。

  5. 终端需内嵌硬件TTS(文本转语音)芯片,以支持无线语音自动紧急广播功能。自动合成语音需自然流畅,无词库词条覆盖限制。

  6. 终端需支持不少于1000条短信容量的接收。

  7. 终端需支持200字长短信并提供超出200字长短信之外的解决方案。

  8. 终端需支持同时接收到多条广播短信,按照接收时间顺序进行广播。

  9. 要求终端既能支持传统的短信发布方式,同时也可支持GPRS模块化发布方式。预警终端分布的广大区域范围内,不同终端可根据当地实际地理信息情况选用不同的发布方式;

  10. 终端要具备病毒短信的过滤功能,能够保证系统在不受外来病毒干扰环境下安全正常的工作。

  11. 终端要具备文本内容加密解密功能,以保证预警信息内容传输过程的保密性,避免受到无聊短信和不法分子利用本系统传播非法信息。

  12. 终端需支持PC端应用,需保留USB/COM接口,实现在PC机上的管理群组(电话本) 、完成读、同步、增、减、修改、保存功能、短信发送、发件箱、收件箱信息管理、常用语、快拨设置、业务定制菜单内容、气象局网站、移动官方网站链接等功能。支持发送资料导入,实现气象信息等通知信息EXCEL格式文件的导入发送。

  13. 系统终端要具备远程程序升级及配置数据更新(DM)功能,终端在需要程序完善升级情况下,能够通过远程无线传输手段,无需人员到现场,实现程序自我修复及静默升级。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付货。

  交货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须知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采购文件的免费下载

  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 壹万元 整。

  2.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

  六、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6月28日9: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6月28日8:30~9:3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招标处,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邮政编码:110016

  采购文件咨询:袁华 024-22896663

  采购文件下载:http://www.ccgp-shenyang.com/IndexSub/IndexSub.aspx?TypeID=4

  入库登记咨询:024-22896679

  合同领取咨询:024-22896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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