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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政府采购监控设施完善工程公告

2011-6-21 17:3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78| 评论: 0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监控设施完善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ZCG2011029946

  2、项目名称:监控设施完善工程

  3、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深圳市;

  (2)项目规模及特征: 监控设施完善工程;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00%;

  4、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设施与监控、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资质;

  (3)从200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无违法违规、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5、招标文件发放的方式和时间:

  凡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于2011年6月21日至2011年7月11日14时10分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须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凡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供应商注册咨询电话:89805900-6 89805300)。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6、现场踏勘:不组织

  7、答疑事项:

  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 (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于2011年6月23日16时前,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于2011年6月27日14时前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或另行通知,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8、投递标书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1年7月12日14时10分之前上传到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9、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10、重要提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招标人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技术支持:如果下载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 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邮政编码: 518034

  传真电话: 0755-83948170

  网上操作咨询: 89805900 -- 6 89805300 -- 6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热线电话: 89805900 8980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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