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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皋文化馆舞台、音响、灯光工程招标二次公告

2011-6-22 21:5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36| 评论: 0

  1、 如皋文化馆舞台、音响、灯光工程 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 ,现已落实。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2、 江苏皋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如皋市文化馆位于如皋市文化广场内

  (2)工程规模: 约800万元

  (3)工期时间: 60天(具体日期以开工报告为)

  4、本招标项目共发壹个标段,相应的招标内容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演艺设备工程企业专业音响工程综合能力等级二级(含)以上资质,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演艺设备工程企业专业灯光工程综合能力等级二级(含)以上资质,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演艺设备工程企业舞台机械工程综合能力等级二级(含)以上资质。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得超过三家。

  (2)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建造师(机电安装或通信、广电专业)贰级(含)以上等级或具有(舞台或音响或灯光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联合体主体):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以上;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后审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无未完工的在建工程;

  (8)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正式人员;

  (9)拟派项目经理承担过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规模:2008年1月1日以来已履行类似项目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以单项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10)联合体协议书。

  7、请各潜在投标人到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rgztb.com.cn页面点击“如皋文化馆舞台、音响、灯光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上获取招标文件。须于2011年 6 月29日 9 时前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到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购买招标资料。(600一份,售后不退)。

  8、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11年6月29日9:00

  招标人(盖章):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盖章):江苏皋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贾晓冬       电 话: 0513-87535929

  代理机构地址: 海阳中路海陵大厦北三楼

  公告发布时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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