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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网络及多媒体采编发系统改造项目招标

2011-6-23 23:4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22| 评论: 0

  
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机构)受中国新闻社(招标人)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相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新社网络及多媒体采编发系统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0747-1160SITCE015
三、采购人名称:中国新闻社
四、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五、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
六、采购内容:建设社一级的全媒体系统管理和支撑平台,包括网络、服务器等系统平台的新建和改建工作,应用平台的新建工作,实现中国新闻社内部各部门、分支机构、子报子刊、版面资源的统一管理和共享。
七、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取得独立注册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6)资质要求:
a)  投标人须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b)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c)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d)  投标人须具有CMMI3及以上认证资质;
e)  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高级项目经理认证;项目经理曾担当过2个(含)以上的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000万元的信息系统项目;项目经理从业经历要求在五年以上,且必须专职于本项目;软件开发项目经理曾担当过2个(含)以上的合同金额大于等于200万元的应用系统开发项目(不含硬件);项目经理从业经历要求在五年以上,且必须专职于本项目。
(7) 投标人须具有招标文件要求的原制造厂商的授权函;
(8) 投标人须具有原制造厂商提供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承诺函;
(9) 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开业不满一年的出具当年验资报告)及银行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10)业绩要求:标人提供近5年内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相似案例5个,并提供货合同复印件。
八、   招标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11年06月23日至投标截止,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0至4: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购买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大堂西侧售标书处
(3)发售联系人:韩璐女士、王晓斌先生
(4)联系方式:电话:010-88078256、88078971传真:010-88078911
(5)文件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元),恕不邮寄,售后不退。
   (6)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户名: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行北京复外支行
     帐号:0200048509022104668
九、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1年07月14日上午9:00时前递交至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9层7号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   兹定于2011年07月14日上午9:00时在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9层7号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机构: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邮编:100045)
发售联系人:韩璐女士、王晓斌先生
电话:010-88078256、88078971传真:010-88078911
业务联系人:原庆伟女士、任荣女士
电话:010-88079310、88078955 传真:010-88079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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