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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铁一中学视频监控及安防系统(广州校区)、

2011-6-24 18:4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32| 评论: 0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铁一中学的委托,拟对广州市铁一中学视频监控及安防系统(广州校区)、校园网建设(一期)、信息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IT2011-ZB0180,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1年6月23日至2011年6月29日五个工作日。

  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1-ZB0180。

  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铁一中学视频监控及安防系统(广州校区)、校园网建设(一期)、信息工程监理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0202、B10、B11。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采购内容:本项目包括以下三个子项目,投标人可以分别兼投三个子项目,子项目1与子项目2、3不可兼中;子项目2、3可兼中。兼投各子项目者必须对子项目分别报价。

  子项目1:信息工程监理:

  本项目监理的内容共包括以下两个部分:1、 广州市铁一中学校园视频监控及安防系统监理(一期、二期);【广州市铁一中学校园视频监控及安防系统项目建设总预算金额约为223万元】一期建设内容为校本部视频安防系统改造、番禺(亚运城)校区视频安防系统一期建设内容;二期建设内容为番禺(亚运城)校区视频安防系统后续建设内容。2、 广州市铁一中学校园网建设项目监理(一期、二期)。【广州市铁一中学校园网建设项目建设总预算金额约为1250万元】一期建设内容为校本部弱电改造项目、番禺(亚运城)校区校园网一期建设内容;二期建设内容为番禺(亚运城)校区校园网后续建设内容。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子项目2:校园网建设(一期)——广州市铁一中学弱点改造项目

  购置两台核心交换机,及相关功能模块,实行冗余热备份,即使一台崩溃也不影响使用。搭建网络管理平台,实施统一的监控和管理。对中心机房进行搬迁,数据中心从原机房——主教学楼6楼搬迁到后勤综合楼4楼新机房,只保留本楼的网络。对学校进行开挖,铺设弱电管井,所有弱电下地。铺设新的网络、监控、有线电视、音频广播、电话等线缆。保证网络、监控、有线电视、音频广播、电话等设备正常工作。对旧线缆进行拆除。购置笔记本60台,购置台式电脑30台。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子项目3:视频监控及安防(广州校区)——广州市铁一中学重点区域与周界安防建设项目。

  新建视频监控系统一套,包括网络智能高速球18个,红外网络摄像机16个,高清网络摄 像机2个。存储服务器2台,及相关工程附件;周界围墙报警系统,红外对射探测器,报 警主机,实现报警联动;旧监控系统搬迁,把存储主机男生宿舍水房搬迁到后勤楼4楼 中心机房,主干改成光纤。新监控平台可以查看、调用旧监控系统的监控资料。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最高限价:子项目1: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子项目2:人民币壹佰肆拾柒万元整(¥1,470,000.00);子项目3: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

  5.4实施地点:广州市铁一中学指定地点。

  5.5工期要求:

  子项目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咨询监理范围内各子项目全部验收为止:

  子项目2:必须在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实施与验收;

  子项目3: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实施与验收。

  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6.1.子项目1: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正式或临时)资质证书;

  (4)投标人2008年以来具有信息化建设监理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25 万元)经验。

  6.2.子项目2: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

  (4)投标人2008年以来具有系统集成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经验。

  6.3.子项目3: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

  (4)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者备案证明。

  (5)投标人2008年以来具有视频监控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70万元)经验。

  7.购买招标文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6月24日至2011年7月1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8.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1年7月14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10.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4楼第一会议室。

  11.关于现场勘查:针对子项目2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勘查现场。现场勘查时间为:2011年7月4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兴南路文化里13号;联系人:陈锦忠,电话:61325999-4202。

  针对子项目3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勘查现场。现场勘查时间为:2011年7月4日下午2:30时至5:00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兴南路文化里13号;联系人:陈锦忠,电话:61325999-4202。

  12.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铁一中学;联系人:陈锦忠;联系电话:61325999-4202;传真:020-61325429;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兴南路文化里13号;邮编:510600。

  1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

  联系人:陈剑波;联系电话:3820240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邮编:510635;传真:020-38825650;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宋先生;联系电话:020-38825517

  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015

  查询招标结果: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61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

  开户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帐号:8001635821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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