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拟对校园监控系统工程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按本邀请函的有关要求前来参加。 一、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必须确认本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提交有效证书、证件,不符合文件要求的标书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单位若对招标邀请函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2011年7月15日前提出,我们将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解答。 3.投标单位需交纳标书费,标书费分别为:400元。无论中标与否,标书费概不退还。 4.参加开标会签到时,交纳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单位不响应中标结果,或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期违背或单方中止合同,保证金归发标方所有,并由中标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履行合同完毕后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于招标结束后退还。 5.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编制标书,并按招标日程安排参加各项活动,否则将以自动弃权处理。 6.必须按本邀请函要求提供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7.投标单位所提交的投标资料(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原件外)概不退还。 8.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二级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及主要设备制造厂家授权证书。(注明资质查询网址) 9.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造价的95%,余款在质保期结束后一月内付清。 二、证书及报价要求: 1.证件文件:3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不是本公司法人代表,还需附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各种荣誉证书等。 (3)销售代理商,需提供授权经销证书或原生产厂家证明。 (4)企业简介、经营业绩(主要客户注明单位名称、工程内容、联系人和电话)。 2.方案及报价书一式10份,内容如下: (1)方案说明。 (2)综合报价。 报价汇总表中所有报价均为含税报价,综合单价为工程验收合格结算价,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所有施工结算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商家必须提供报价明细分析表附后,格式自己设计。报价明细表必须注明工程所有计价内容,必须注明所用主材的品牌、规格型号及产地。 3.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主要工程材料样品。 (2)投标单位应将标书密封后加盖公章,按开标时间自带到招标会址。 三、招标日程: 1.购买标书 (1)时间:2011年7月12下午14:30-14:50 (2)地点:山东科技大学行政楼220房间 2.查看现场时间: (1)时间:2011年7月12下午15:00 (2)集合地点:山东科技大学南大门 3、开标议标 (1)地点:山东科技大学青岛校区行政楼二楼资产处会议室 (2)参加人员:山东科技大学有关领导、专家、评标小组成员及被邀请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 (3)开标程序: a)2011年7月18日14:30-14:50到行政楼220室签到并交纳履约保证金。 b)2011年7月18日15:00招标开始,招标单位主持会议,宣布有关事宜。 c)招标单位审核投标单位资格及其提供的样品质量。 d)投标单位分别向评标小组公开报价,报价次序现场抽签产生。 e)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报价及企业情况综合评估、确定拟中标单位。 f)评标小组选择是否对拟中标单位进行考察并最后确定中标单位。 四、招标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综合评比原则 (1)产品的性能、产地及质量标准。 (2)产品的可靠性。 (3)企业信誉。 (4)执行合同的能力。 3.效益优先的原则。以邀请函的要求为基础,对质优工程和产品、优惠力度大、科技含量高、单位社会信誉高、服务良好的投标单位优先选用。 4.保密原则。开标会前招标小组成员不许询问投标单位的报价,招标期间招标小组成员不准以任何形式将评标意见和商家投标信息传给其他人员。 5.集体决定的原则。中标单位由招标小组集体决定,组长向拟中标单位宣布,所形成的招标结果招标小组成员要签字予以确认。 6.严格遵守招标程序。相关技术要求在招标前和技术谈判过程中进行,商务谈判在技术要求明确的基础上进行。在商务谈判结束后订合同之前,若有大的技术变动并影响到采购价值总额,相关部门要向招标小组提出变更申请报告,说明变更的理由。不经过招标小组同意,不准擅自与商家进行技术的、商务的谈判。 7.对未中标单位不作解释的原则。 联 系 人:张培友 0532-86057892 技术咨询:狄卫东 0532-86057680 银行账户:山东科技大学 开 户 行:农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号:110101040034806 地 址: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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