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峨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拟对委托方的弱电系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编号:峨政采招【2011】19号 二、 项目内容:峨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弱电系统工程建设,产品清单详见“附件6”。 三、 合格投标人: 1、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生产、经营资格专业的生产厂家或国内经销商家,有本次招标重要设备(附件6设备名称后加※的为重要设备)原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具有信息产业部批准认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资格、具有四川省公安厅安防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施工一级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国家保密局颁发的计算机涉密资质、具有ISO9000认证(认证范围:计算机应用和系统集成项目的设计开发和服务)、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金800万(含)以上。 3、投标人应提供两个及以上的2009年1月以来已完工的300万元及以上系统集成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文件。 四、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7月11日至 2011年 7月15日 (正常上班时间)。 五、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主体资格不得转让)。 七、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8月10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 八、 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峨眉山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峨眉山市绥山西路7号)。 九、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公司出具的介绍函原件。重要设备(附件6设备名称后加※的为重要设备)针对本项目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