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的委托,拟对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白云区行业网络视频系统监控中心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IT2011-ZB0206,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1年07月12日至2011年07月18日五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1-ZB0206。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白云区行业网络视频系统监控中心系统项目。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B1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采购内容:广州市白云区行业网络视频系统监控中心系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二部分:监控中心显示存储系统和监控中心机房装修。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对白云区各个特种行业场所区域实行有效的视频监控,对各种突发事件及紧急情况做出及时的行动决策,为广州市白云区治安管理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建立和完善市、区两级城市管理快速反应机制,更大程度地提高城市治安管理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实现长效化管理。相关硬件设备建设包括46寸DID液晶拼接屏、多屏拼接控制器、拼接控制工作站、双通道硬件解码卡、LED显示屏、流媒体服务器、网络存储设备、网络交换机、UPS电源等和相关配套设备包括机柜、电视墙、操作台、防静电地板等的建设。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柒万元整(¥470,000.00)。 5.4.实施地点: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指定地点。 5.5.工期要求:在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并在安装完成后5天内进行申请项目验收。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6.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6.3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格证或备案证明; 6.4投标人2008年以来具有视频监控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5万元)经验。 购买招标文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07月13日起至2011年08月0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1年8月4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2楼第一会议室。 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联系人:黄永灿;联系电话:83112642;传真:83112642;联系地址:白云大道北333号;邮编:51000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 联系人:丁翔;联系电话:38825769;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邮编:510635;传真:020-38825650;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宋先生;联系电话:020-38825517 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015 查询招标结果: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61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 开户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帐号:80016358211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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