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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大运一类监控点建设工程监理

2011-7-12 21:0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76| 评论: 0|原作者: admin|来自: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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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对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大运一类监控点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
1、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大运一类监控点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2、项目编号: NSCG2011027448
3、采购文件发放的办法和时间:
供应商在深圳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登记注册成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后,可于2011年7月12日18时00分至2011年7月19日9时30分期间从南山政府采购网(ns.szzfcg.cn)上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首先要登录南山政府采购网后点击 “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确认邀请。在网上确认邀请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采购文件”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
4、供应商资格:
1) 必须是已注册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 投标人必须是国家信息和工业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含临时)资质(含地方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5、答疑事项:
凡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的 (包括认为采购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供应商于2011年7月15日9时前,登录“南山区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于2011年7月18日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或另行通知,望供应商予以关注。
6、谈判代表签到时间及要求:2011年7月20日9时00分至9时30分,谈判代表签到时必须携带并提供如下所有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为谈判代表的不须提供本项资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为谈判代表的不须提供本项资料),未按上述要求递交资料的不予签到。逾期未签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谈判。
7、谈判时间和地点:定于2011年7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15楼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评标二室谈判。
8、投递谈判文件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所有谈判文件应于2011年7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南山区政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南山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谈判文件”功能点上传谈判文件。
9、谈判方式:
本项目谈判方式为网下谈判。
11、技术支持:如果下载采购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15楼
邮政编码:518052
传真电话:0755-26662655
网上操作咨询:26662655 26662884

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
2011年7 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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