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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2011-7-15 21:4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23| 评论: 0|原作者: admin|来自: 网络

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其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DDZTB2011042

二、招标内容:

LED显示屏采购

(具体要求及数量见招标文件)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投标人的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LED显示屏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08年7月1日起至今)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

(4)投标人须具有本地服务的能力;外地企业须有在大连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甲乙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1年07月14日起每天8: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769号)。

五、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外地企业须有在大连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原件、近三年(2008年7月1日起至今)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1年08月03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2)(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1年08月03日13:3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1年08月03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2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招 标 人:大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杜庆辉联系电话:0411-84507268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 丹电话:0411-84350800-8006

传真:0411-84359600(自动)电子邮箱:dldd_yd@163.com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769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大连星海湾支行和平广场分理处

30775632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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