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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公安智能交通诱导系统项目

2011-7-15 21:4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27| 评论: 0|原作者: admin|来自: 网络

  公司受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委托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项目名称:福州公安智能交通诱导系统项目、控制中心集成系统项目及智能交通控制中心项目工程监理
  2、招标编号:FJGC-G-2011-044 批复号:2011年榕财采计[152]号
  3、招标项目内容:
  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99,600元整;
  5、投标人资格标准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省部级及以上信息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
  (2)投标人还须具有钢结构基础施工、焊接、安装等相应的监理资质(如果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未能涵盖上述监理能力的情况下);
  (3)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依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规定须在榕登记备案;
  (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不得在项目运行期间同时监理其他项目(资格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变更记录);
  (5)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其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6)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7月14日起至2011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7、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50元人民币,可自购电子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于2011年8月3日上午9:15之前提交到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71-1号3楼),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9、开标时间、地点
  9.1开标时间:2011年8月3日上午9:15 (北京时间);
  9.2开标地点: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71-1号3楼)。
  10、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与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七个工作日:是指自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日提出。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
  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
  12、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邮 编:    350001    
  电 话:0591-83393301/0288080341
  传 真:  0591-83393305    
  联系人:    柳茜    
  电子信箱:83393301@163.com  
  13、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
  帐 号: 35001610007052530977
  
  
  
  201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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