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编号:ZXDZB-20110705受招标人的委托,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西藏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2011年村村通维护设备中的全固态立体声调频发射机和直播卫星系统综合接收解码器设备采购项目选择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一)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2011年村村通维护设备中的全固态立体声调频发射机和直播卫星系统综合接收解码器设备采购项目。(二)资金来源:国家投资;(三)合同包划分:二个合同包(第一合同包:全固态立体声调频发射机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合同包:直播卫星系统综合接收解码器设备采购项目)。(四)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五)招标范围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六)交货地点:西藏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院内;(七)交货时间:按招标文件和采购方与供货商签定的供货合同中的约定办理;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注册资金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设备设施供销企业,提供设备的厂商具有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广播设备器材入网认证证书”,并通过IS09000认证的企业,并在西藏设有售后服务机构。(三)不允许联合体和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企业参加投标。(四)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只能对一个合同包进行申请投标。(五)投标样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1年8月22日前将样机送到区广播电影电视局科技处,由区广播电影电视局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测,检测指标将成为质量技术分值评分的重要依据。(六)根据《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党委关于对有行贿记录企业的通报》(藏广党发[2010]40号)规定,本次招标拒绝有贿赂记录的企业投标。三、采购招标文件的获取3.1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于2011年8月5日至8月9日(节、假日不休息)10时00分至 12时00分, 16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携带以下资料(证书和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交招标代理机构存档备查)到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拉萨市区直工委路天海德康名居三栋二楼)报名;每位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 850 元/份,售后不退。(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机构代码证、企业2010年度财务年度审计报告、资信证明和能证明企业信誉和业绩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四、投标时间:2011年8月25日上午9:20—10:00(北京时间)五、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2011年8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西藏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四楼会议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商报》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地址:北京中路41号联 系 人:尚女士联系电话:0891-6836066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拉萨市区直工委路天海德康名居三栋二楼联 系 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891-6625708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1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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