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一一年八月 番禺区景观大道(莲花大道至S362线)智能交通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现对番禺区景观大道(莲花大道至S362线)智能交通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为上述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番禺区景观大道(莲花大道至S362线)智能交通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凌工联系电话:020-8463462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020-61825629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 1、招标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配合施工招标、施工全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等。 2、招标规模:番禺区景观大道(莲花大道至S362线)工程为城市I级主干道,建设规模为全长约 7.007 公里,路宽 60 米,共有12个平交口;现决定对该路段实施智能交通工程项目建设,包括视频监控、交通违法检测、智能卡口、交通透导等业务管理系统,以及配套通信系统、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设计(含接入主光纤电缆的设计),建安费估算约为500万元。 3、标段划分:本设计项目招标为一个标段。 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五、预计发包价:237946.50元(最终按区财政部门审核为准)。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1年8月8日至2011年9月6日。 八、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时间(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11年9月7日,8 时30分至10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1年9月8日 10 时 30 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白沙路101号)。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0.4万元,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担保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设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有承接设计工程所需的以下任一资质(满足以下之一即可):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5、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没有被广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予以行政处罚(以广州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和番禺区建设局信息网公布的为准); 6、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7、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工作; 8、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注:中标单位须在中标结果上网公示前提供上述1、2、3点要求的资料原件供招标人核查。若发现相关证件与原投标时不符或不能提供核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其他说明: 1.本工程招标文件将作为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起发布,请投标人留意本公告附件并自行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或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网站予以下载,并按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相关工作。对于招标公告的补充说明等问题,招标人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番禺区建设局网站公开发布。 2.本工程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下浮不超过10%,上浮将视为无效报价,即浮动率为0%至-10%,由投标人进行报价。调整系数如下:①专业调整系数为0.9,②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15,③编制预算附加系数为1.1。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通过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低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第三低者为第三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排序。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的,采取公开摇珠方式随机确定排名次序(由评标委员会第一轮随机摇出相同报价投标人的代号,再将对应的号球放至摇珠器中,通过第二轮摇出报价相同投标人的排序先后)。抽签活动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见证下,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进行。 4.本项目对工程质量目标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和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有关规定要求。 5.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若投标报价出现“分”以下小数的,按四舍五入方式报价。 6.中标人必须由其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的3天内到招标人通知的地点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业主有权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该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7.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中,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署的地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名或盖章,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十四、如认为本次招标有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或发现投标单位有违反招标投标法规行为的,可向以下单位反映:(1)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电话:84892221;(2)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电话:84833337;(3)广州市番禺区监察局投诉电话:84636710。投诉必须以正式书面投诉文件为准,并署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十五、本项目有关招标信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js.panyu.gov.cn/)同时发布,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招标栏目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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