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就其延津县校园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 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1]084号 二、 项目名称:延津县政府采购校园监控系统项目 三、项目内容:全县93所学校采购及安装监控设备。 四、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含)以上。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省级公安厅核准发放的三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质。 8、拟投入的人员中有安防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及安防其他证书至少2名。 9、省外企业在河南省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2、购买时间:2011年8月8日—2011年8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7:00。 3、购买地点:延津县粮食局三楼(县城十字大街向北100米路东粮食局院内北三楼) 4、联系人:李女士、孙女士 联系电话:0371-60916757 18939250798 六、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整/单位(1.5万元整/单位)。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8月30日上午9:30时 八、开标地点:延津县粮食局二楼会议室(县城十字大街向北100米路东) 九、招标人名称: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13937372700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孙女士 联系电话:0371-60916757 18939250798 十一、监督单位及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延津县监察局 0373-7696111 延津县审计局 0373-7622047 十二、注意事项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出示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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