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三.采购项目编号: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五.更正理由: 六.更正事项: 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第一条“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基础通信和增值通信业务许可证的运营商,并且投标人必须是运营商在富阳本地设立的分(支)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调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富阳市区域范围内具有全面网络覆盖的网络运营商,并且投标人必须是运营商在富阳本地设立的分(支)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必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 2、由于资格条件的修改,延长报名时间至2011年8月23日17时,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11年8月30日9时整,开标时间延期至2011年8月30日9时整。 七.其他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富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佳 联系电话:0571-63155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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