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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教育局教学仪器、图书及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2011-11-23 11:4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87| 评论: 0|来自: 中国政府采购网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教学仪器、图书及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及性质:

A包:计算机、多媒体教学远程设备及相应的伴随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担本采购项目各包涉及货物的生产(或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审核期为24小时内)

1、有效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须有与本采购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2、供应商所代理的品牌须在贵州省均有厂家设立的独立(授权型或非授权型)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原件。

3、供应商为其单位人员(不少于10人)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缴纳险种至少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以2010年全年(1-12月)供应商缴纳社保的发票凭证原件及由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本单位缴纳人员名单明细原件为依据。

4、供应商须提供2009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5、供应商须提供由当地有关部门出具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售后服务质量投诉记录的证明原件。

6、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200991201191)具有至少1个同类货物供货的业绩证明(包括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中标公示或成交公示复印件)且单项供货业绩不少于人民币400万元(含400万元)。

7、须提供供应商拟派负责本项目的负责人在本次采购项目中不更换的承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社会保障卡,以上证明材料和证明资质的材料经检查(审核时间为24小时内)有效后,供应商方可参与本项目报名。

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需提交所有原件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四、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11121日—20111212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时到16:00)。

五、发售招标文件地点: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贵阳市延安中路81号鑫海大19E)

六、投标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2011121314:00

七、开标时间: 北京时间2011121314:00

八、开标地点: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号开标室

九、其他:(1)提供虚假资料者将上报相关主管部门,一切后果自行负责。(2)在审核期内投标人须配合代理公司的核实工作,如不配合将不能购买招标文件。

十、采购单位的地址及联系方式: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贵阳市延安中路81号鑫海大厦19      

联 系 人:女士                       联 系 电 话:0851-6907107

                    

公告发布时间:20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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