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六号线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二、招标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继刚 潘睦鑫 肖爱华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28866206 三、项目概况 六号线西起白云区的金沙洲,向东南穿越荔湾区、越秀区,之后折向东北,经天河区,止于萝岗区。六号线线路全长 二期工程长湴~香雪段线路长约 全线共有10座车站分别与其它轨道交通线换乘,分别是:坦尾站(与五号线换乘)、黄沙站(与一号线换乘)、文化公园站(与八号线换乘)、海珠广场站(与二号线换乘)、东山口站(与一号线换乘)、区庄站(与五号线换乘)、沙河站(与十四号线换乘)、燕塘站(与三号线北延线换乘)、天河客运站(与三号线支线换乘)、暹岗站(与四号线换乘)。 六号线首期工程预计2012年底建成通车,六号线二期工程预计2013年底建成通车。 本次综合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包含了综合监控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简称BAS系统)、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和110千伏香雪主变电站主所保护设备等。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广州市轨道交通六号线工程综合监控系统(含综合监控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简称BAS系统)、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和110千伏香雪主变电站主所保护等设备)设备以及必须的附属设备、随机附件、专用工具、试验仪器和相关技术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综合监控系统设备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4000万元)。 五、供货地点:广州市 供货时间:2012年1月 六、资金来源:政府筹资,资金已落实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2011年月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月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具有自动化控制项目或类似的经验[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单项合同金额3000 3、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五年承担过城市轨道交通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的业绩(若提供的是与投标人在本次项目中合作的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集成商业绩,还需投标人对其合作关系进行说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4、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5、关于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招标人不得在招标公告第九点中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承诺函》等形式变相增加资审合格条件。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 8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8 名时,择优选取前8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二次招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或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评标过程中有效投标均应多于或等于两个,不足两个的,以招标失败认定。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如有)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五 份, 一份正本 四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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