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会展中心电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编号:NHZFCG-Z2011038-1)
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就宁海县会展中心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电梯(详见招标文件)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同时也应具备以下条件:
子包一:载客电梯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投标电梯品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制造商必须满足: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日外汇牌价中间价计算);2009年(或2010年)主营业务收入≥30亿元人民币[以2009年(或2010年)公司财务报表为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的电梯品牌的制造商必须有特种设备(电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A级)(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投标人(或制造商)必须有特种设备(电梯)产品安装维修许可证(A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在宁波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经工商注册登记或在宁波市质量监督局备案(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子包二:自动扶梯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投标电梯品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制造商必须满足: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日外汇牌价中间价计算);2009年(或2010年)主营业务收入≥20亿元人民币[以2009年(或2010年)公司财务报表为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的电梯品牌的制造商必须有特种设备(电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A级(需覆盖投标产品,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投标人(或制造商)必须有特种设备(电梯)产品安装维修许可证A级(需覆盖投标产品,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5、在宁波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经工商注册登记或在宁波市质量监督局备案(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2011年11月18日11:00时前将“投标报名函”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给本中心(传真号码:0574-65225007、65225024),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开标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1、子包一:4万元 子包二:2万元
2、 投标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账)截止时间:2011年11月18日11:00,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
3、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帐号:39752001040010207。
4、开标时须提供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2日9:00时。
八、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五楼开标室三)。
九、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
十一、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高凤 陈伟霖 联系电话:0574-65225007
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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